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考生在查询本人成绩后,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21日12:00至23日17:00,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成绩复核系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并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招生单位不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的范围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评、是否漏统、是否成绩登记有误、合成后成绩与提供考生成绩是否一致。复核结果将于2月28日后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招考资讯网“成绩查询系统”进行复核结果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