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复核申请
我校已对初试成绩进行了认真复核。考生如仍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复核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不接受现场登记)。
1.如对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一)、日语、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三)、经济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法律硕士综合(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上海招考热线(http://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登记申请复核,具体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告。
2.如对我校自命题科目成绩有异议,考生可于2月22日9时至2月23日16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成绩管理-初试成绩复核申请,选择需要复核自命题考试科目,上传准考证照片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填写申请理由后提交申请。我校将对申请复核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照片信息与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如信息不一致将不予复核。
考生可于2月25日10时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我校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
3.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