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12月24至26日举行。为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考务工作相关规定,特提醒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考点(2309)所有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12月21日当日完成1次“单人单管”核酸采样或抗原检测。请考点为2309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的考生务必于12月22日13时前扫描下方二维码上报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结果。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做好相关检测安排,如实提供检测结果并对此负责。
2、考生须继续登录“黑龙江省2023年研考健康打卡”完成每日打卡,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考前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全程须佩戴N95/KN95口罩。
4、12月24日至26日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结果异常的考生尽量乘坐私家车或步行,途中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
二、 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考场查询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考点将于12月22日根据考生填报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对部分考场进行重新编排,请考生于12月23日8:00后关注我校官网关于最新考场安排的公告。
四、考生进入考点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应提早到达我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按相应通道进入考区、考场参加考试。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对于拒不配合安检并对我考点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考生,将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2、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结果异常的考生,通过校门口特殊考场专用通道,由工作人员引导至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全体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我考点,如带入考点视为考试违纪。
4、校外考生需从我校2号校门按要求进入考点。
五、考生进入考场要求
1、考生按准考证“考试地点”的提示,到达考场所在楼层,并在考场门口排队等候进入,排队时请注意保持一定距离。
2、进入考场后,由监考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确认考生身份。考生应根据监考人员的指示找到所在座位,核对桌贴是否与本人考试信息相符,并按要求将身份证、准考证置于桌面以便核验,携带的其他物品应放在考场前方指定位置。考试开始前,考生应主动接受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3、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时,领到答题卡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长方形)。凡漏贴、错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我考点根据省考试院统一要求,所有考生全部安排在配有金属探测仪、手机信号屏蔽仪、监控摄像头等防作弊设备的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考试过程中洗手间进出均需进行金属扫描,请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加考试。
六、考试结束后离场要求
1、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我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分批、错峰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聚集。
2、考生由对应通道(进入考点的通道)原路离开考点。
七、其他
1、因疫情防控需要,我考点不再安排考前一天熟悉考场,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规划时间。
2、根据我考点疫情防控政策,外来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请送考车辆即停即走,不在考点附近逗留,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影响考生正常进出。
3、我考点按要求对所有考场及考试楼宇公共区域进行消杀,并按要求配备特殊考场和应急处置考场,我考点将在确保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按“应考尽考”原则,尽最大努力保障考生利益。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注意查看推送信息,如有突发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我考点。
5、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以及我校官网相关信息发布。
特此通知。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考点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