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特提醒广大考生:
一、考试准备工作
(一)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试地点: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综合教学楼、生物楼、西联教室、老文史楼。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仅考生本人可进校考试,校外考生随行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学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立即离开封闭区(考试大楼),不得在封闭区(考试大楼)逗留或者交谈,也不得再进场续考。
(三)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山东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参加考试。因手机禁止带入考点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考生身份,所以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四)考点为每位考生提供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每个考场都配有时钟,考试时必须使用统一提供的签字笔答题,考生只准携带铅笔、小刀、胶水等考试必备文具。
(五)考试期间,考生禁止携带以下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签字笔、钢笔、圆珠笔、橡皮、手表,背包、稿纸、资料、手机、电子用品及其他通讯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规定以外用品。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考生若携带上述物品,自行放置在封闭区(考试大楼)外,物品一旦遗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生一旦将手机等规定外的物品带入考场,将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码”。
考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支付宝“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码”,外省来鲁考生须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考前我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
(二)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所有考生须按规定完成考前3天(12月21日—23日)每日核酸检测,考试期间在考点按照要求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考生进入考点时不需要提交核酸检测证明,我省将统一通过联网数据获取考生健康码及核酸检测情况。为方便考生检测,各市、各生源高校考前为研考考生设置专门核酸检测点,考生凭准考证进行核酸检测,原则上实行单人单管。疫情防控及具体核酸检测事宜见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
为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省将根据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按照“一类一策”组考模式划定考试区域,分别设置核酸阴性考场、核酸阳性考场以及应急处置考场等,保障考生考试权益和安全。
(三)按时开展个人健康监测。
自12月19日起,请考生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给考点工作人员。请广大考生诚信填报,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强化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四)减少跨区域流动。
请考生考前务必减少跨省、跨市的区域流动和人员聚集,省内考生考前不要离鲁,外省考生尽早返鲁,考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准备。考试结束后3天内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五)做好个人防护。
请考生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进入或离开考点时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点、考场内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等级的口罩)。
(六)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体温仍≥37.3℃,遵照考点应急处置办法。
(七)特殊情况及时报备。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治疗的阳性感染者;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者;其他尚处于封闭管理地区者,考前请主动联系报考点说明情况。
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防控要求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
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一)遵守考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期间每位考生的考点不变,但每科考试一般都要更换考场,不要因走错考场耽误考试。考试期间建议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留足考点体温测量和入场检查时间。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二)诚信守纪考试。
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需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三)违纪作弊严惩。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考生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替考、作弊,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并通过QQ、微信群等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四、谨防上当受骗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抱憾终身。
五、咨询电话、邮箱
咨询电话:0537-4455327 邮箱:qfnuyzb@qfnu.edu.cn
六、其他
(一)本方案执行中如因上级文件发生变动导致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二)本方案执行中如因疫情防控要求,需要做相关调整的,以最新调整方案为准。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