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经考生个人申报、学院复试遴选、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我校2023年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10月25 日-11月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5-85891893。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2023年推免生拟录取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