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接收推免生的规定和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经过复试考核,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决定,拟接收以下4位推免生为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
特此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之前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10-60261018,邮箱jijianshen@bigc.edu.cn。
2023年接收推免生的公示详见https://gs.bigc.edu.cn/yjszs/2023nzs/f428a1715328490e8a972c7f373d42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