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信息确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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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发〔2022〕5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报考点实际情况,现对做好2023年我校报考点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信息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参照执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无需重复填报。

二、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三、受理范围及报名要求

(一)哈尔滨学院报考点受理范围

1.哈尔滨市(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平房区、松北区、香坊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依兰县、方正县、宾县、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延寿县、尚志市和五常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2.以下情形哈尔滨学院报考点不接受报名:

(1)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以及考试科目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考生请选择2328哈尔滨市招生考试院;(2)报考医学门类(考试科目不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请选择2307哈尔滨医科大学、2309黑龙江中医药大学;(3)考试科目中涉及“建筑、艺术、设计”专业(业务课考试时间超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生,请选择2314哈尔滨师范大学;(4)12月26日进行的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二)报名要求

1.符合部、省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我校报考点不接受哈尔滨市外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论户籍是否在哈尔滨市)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3.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址为哈尔滨市的往届毕业生。

4.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址不属哈尔滨市,但户籍所在地为哈尔滨市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交本人户口簿照片。

5.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及户籍所在地均非哈尔滨市,但在哈尔滨市工作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须使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以及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近3个月(7月,8月,9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6.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网上确认和考试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不予网上确认的,后果由考生 本人承担。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首先需通过生源地省教育厅的报考资格审核、公示以及考生登记表的盖章核准。之后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省招生考试院研招处(哈尔滨市黄河路69号412室) 交验登记表,领取报名校验码后进行网报。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网上信息确认

1.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登陆网上信息确认页面,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后等待审核结果,逾期不再补办。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为方便考生,我校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每天8:00-22:00;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2日13:00,逾期不再办理。

2.考生网上信息确认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进行反馈,考生应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被通知需要到现场审核的考生,须在11月2日8:00-10:00携带原始材料到报考点现场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74号哈尔滨学院3号教学楼(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创业园)一楼大厅审核确认。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5.不符合本报考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报名和考试。

6.建议考生不要选择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7.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网上报名填写的各项信息常见错误类型如下:

①证件号码错填:数字错填或末位“X”(误输入为小写“x”) 错填,且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

②最后学历错填:本科毕业已获毕业证书错填成“本科结业”;

③证书号码错填:学历或学位证书号码错填成证书流水编号(正确的编号应填写带有发证学校5位代码开头的学校证书编号,如哈尔滨学院10234XXX)。

五、网上信息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一)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无妆、无修、彩色电子证件照。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考生上传照片为准考证使用照片。电子版JPG格式,照片大小5M以内,浅蓝色或白色背景,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遮挡五官,不要化妆。不得上传摄像头或者手机拍摄的自拍照或美颜照。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手持本人身份证(头像面),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头像、信息内容清晰)。

                   

(四)以上三项为所有考生必须上传图片(四张)。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审核。

(五)考生还须按下列要求上传的其它证件及材料照片

1.省内高校2023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 本省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照片(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同);(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

           

3.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户籍往届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照片;(2)工作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7月,8月,9月)。

         

5.本省户籍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可以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在本省工作的外省籍自考生须提供:(1)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2)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3)2022年连续3个月(7月,8月,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7.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辨识的照片,考生须重新提交或到现场审核。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七、诚信考试温馨提示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 “情节严重”。

5.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八、技术服务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由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报期间有关技术问题可拨咨询电话010-82199588或通过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进行咨询。

九、注意事项

1.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2.考生须到本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登录哈尔滨学院网站,凭本人的考生编号和姓名查询所在考场和座位号,提早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3.今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全部在装有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并配备手机屏蔽仪、作弊克、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等现代科技设备,严厉打击考试舞弊,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4.考生考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时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和哈尔滨学院公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安排,做好考试有关防疫措施。

以上未尽事宜按《关于做好2023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发〔2022〕5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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