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前期我校已就硕士研究生录取后续工作发布了通知,详见《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22级新生党团组织转移及户口迁移的相关说明》。
根据近期学校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别是快递进出管理的安排,现将各项录取后续工作要求及工作时间节点更新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一般应于6月30日之前寄送至各院系党组织,寄送地址详见该表格文件首页。该表格可通过EMS方式单独寄送,亦可归入档案后一同通过机要方式寄送。本校应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也请按照表格文件首页中录取院系党组织的地址进行校内传递。公费师范生无需寄送。
二、需要调档的往届考生,一般应于6月30日之前将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方式寄送至拟录取院系的党组织,寄送地址详见调档函首页;应届考生请根据毕业学校的工作进程安排进行档案转递工作。如需调档函原件,请将调档函文件通过附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并提供回寄地址信息,我办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顺丰到付方式寄送。录取为“非全日制”序列的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在职考生及本校应届考生无需调档。
三、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请填妥后,一般应于6月30日之前将定向培养协议通过EMS方式寄送至拟录取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非定向就业考生无需寄送。
四、录取通知书寄送信息维护截止时间为6月30日,请务必维护成固定的常住地址和常用手机号码,避免维护成本科学校地址。录取通知书预计七月中旬左右寄出,寄出后将予以公告。
五、上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或考生档案若无法在6月30日之前寄送至我校,请务必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录取院系相关负责老师。上述所需材料请一定按照规定地址寄送,切勿寄送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如因寄送地址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其他事宜仍请参照《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22级新生党团组织转移及户口迁移的相关说明》办理。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