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欢迎你即将成为南方科技大学的一员!为了使你来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及档案转寄等事宜,现将相关信息告知如下:
一、党、团组织关系
自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南科大各学院团委。
团组织关系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转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格式:组织关系从广东省外地区转入的,去向为“共青团南方科技大学团委”;组织关系从广东省内地区转入的,可通过电子版网上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去向为“共青团南方科技大学团委”。
自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南科大各院系。
党组织关系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转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格式:组织关系从广东省外地区转入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去向为南方科技大学党委;组织关系从广东省内地区转入的,可通过电子版网上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南方科技大学委员会”,去向为南方科技大学党委。
二、户口迁移
1. 凡被我校录取的非深圳市户籍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新生可将户口保留原籍也可迁移至学校,本市户口的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入学后将户口迁移证交给南科大各院系。
2. 每年10月1日前新生递交入户资料。逾期未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户籍迁移,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3. 学生集体户口需集中进行办理,时间周期较长,户籍迁移期间学生需保管好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免丢失。户籍迁移期间无法补办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户籍迁入学校后再行办理。
三、档案关系
非定向学生的人事档案转寄至南方科技大学各院系。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学生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工资关系。
后续录取工作相关重要通知都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及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将于7月进行邮寄,届时请务必及时查收!如在此之前,需要提前使用调档函,可直接与南科大相关院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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