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和河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文件规定,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补偿及非营利性原则,通过成本测算、征求意见等环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2022年6月24日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校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和工程管理(代码125601)硕士研究生专业学费标准。
调整后标准如下:
1.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2.5年,共计45000元/生;
2.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2.5年,共计36000元/生。
调整后学费标准自2023级新生开始执行,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
石家庄铁道大学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