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成大研〔2021〕6号),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招生复试原则
1.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加强督导和检查,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3. 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采用多元化的考察方法,增强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管理
1.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拟录取工作的管理、协调和统筹工作。
2.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情况。
3.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防疫工作小组,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研究生复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与应急处理,监督、指导各学院复试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4. 各招生学院成立本学科/领域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精心组织,科学遴选并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含复试专家),协调院内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并对复试工作负责解释。
5. 各招生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委员等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切实履行复试工作期间的监督、巡视、检查职责。
6.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设防疫责任人1名,负责与学校防疫工作部门联系,按防疫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及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春季高发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细化各项防控措施。一是落实责任,加强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有序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和工作安排;二是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三是做好场所管理,坚持疫情常态化下场所管理要求,加强有关复试场所的管理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四是加强个人防护,按照学校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保持卫生清洁,符合接种要求的师生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五是做好监测预警,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工作,加强新冠肺炎、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春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序推进复试工作。
四、复试的基本要求
1. 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按《成都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标准,上线考生均可参加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2. 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全校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满足学校招生章程中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复试时还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 建立复议制度,各招生学院要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考生的申诉,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复核的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5. 根据《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精神,学校对残疾考生复试提供便利条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残疾考生的便利条件申请并及时告知相关考生。
五、复试形式
我校2022年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在复试过程中采用一台设备(主机位)从正面拍摄用于复试;另一台设备(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进行环境监测。请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准备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请考生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和软件,选择安静、无干扰、网络信号良好、光线适宜、相对封闭的场所独立参加复试,不得选择商场、网吧、广场、培训机构等影响复试效果或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相关要求详见《成都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附件1)。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统一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安装和相关操作请登陆系统页面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考生认真阅读系统须知,并按地址页面提供的《考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的要求,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进行考生端操作。考生要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复试前按工作人员的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应急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安装和相关操作请登陆https://meeting.tencent.com/查看。
六、复试时间
我校复试录取工作于3月下旬启动,原则上在4月15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及拟录取,4月20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及拟录取。具体时间以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复试内容
1. 思想品德考核。通过网络远程面试、考生政审表等形式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2. 专业综合测试:总分100分,内容主要涵盖: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总分20分。残疾考生根据其身体状况可申请免除外语听力和口语方面测试。②专业知识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会计硕士(1253)含思想政治理论内容),总分80分。经批准免除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残疾考生以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折算计入专业综合测试总成绩。
3. 加试科目测试:单科总分100分,形式为网络远程方式,涵盖该专业本科两门主干课程内容。
4. 综合素质测评: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参加各种志愿活动等反映本人既往学业等情况的材料,同时复试专家对考生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团队协作意识与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进行综合测评。
每名考生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八、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按各学院通知要求和时间及时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或清晰拍照),在规定时间将所有材料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具体材料包括:
(一)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必备):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3.学生证(应届生提供);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
(二)综合素质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大学学习成绩单;
2.毕业论文;
3.科研成果;
4.专家推荐信;
5.参加各种志愿活动证明;
6.其它能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备注:【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自考本科届时可毕业考生】还需提供自学考试考籍表,自考承诺书(附件4)等相关证明。报考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九、复试流程
1.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两识别”、“四比对”、“一平台”、“三随机”原则,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做到程序公开、操作规范。
2. 科学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各招生学院要制定本单位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细则须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纸质稿须经院长和学院党委书记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稿发至cdyz@cdu.edu.cn)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和学校研招网上提前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3. 资格审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复试名单,各招生学院负责通知到每位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对复试考生的身份进行查验,在复试前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4. 缴纳复试费用。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同等学力须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5. 组织模拟演练。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各招生学院应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准确解读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加强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在复试过程中出现网络设备故障或疫情防控方面的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6. 加强培训。各招生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导师、工作人员必须进行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政策、业务和保密与廉洁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学术评价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对不称职的复试人员要及时更换。
7. 组织复试。获得复试通知的考生,按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复试软硬件调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资料留存学院一年,随时备查。
8. 组织体检。所有通过复试并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时间安排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考生在接受通知的五日内在当地二级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按学校要求进行材料报送。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附件5)。
十、调剂工作
1. 一志愿生源上线人数不足或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接收考生调剂复试,须在该专业一志愿复试完成后,开展缺额调剂工作。
2. 所有需调剂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包括初试总分、单科成绩)不低于《成都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标准。
3.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4. 我校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通知。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5. 调剂程序:
第一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管理系统公布接收调剂复试考生的学科专业和调剂复试缺额等信息,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学科专业及初试成绩要求。
第二步: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含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校内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志愿。
第三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管理系统对申请调剂复试考生进行审核,遴选拟复试考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第四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按相关学院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第五步: 相关学院复试并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成绩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六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我校调剂要求对参加复试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第七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后则完成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拟录取工作
1.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单科60分为合格线,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综合计分排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①初试总分500:总成绩=(初试总分÷5) ×70%+复试总分×30%;②初试总分300:总成绩=(初试总分÷3) ×70%+复试总分×30%。
6. 各专业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在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外语科目的顺序逐一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学院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
7. 拟录取名单公示。按照教育部要求,全校拟录取名单将由研招办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8. 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初试、复试、加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且定向就业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违规处理
1. 考生须签订《成都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 招生工作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各招生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三、监督举报渠道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监督电话:028-84616702。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28-84616636。
十四、应急预案
1. 如因当地没有远程网络复试环境,考生复试确有困难的,可在接到学校复试通知的48小时内提出申请,学校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提供远程复试方案。考生若不选择学校的复试方案,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复试过程中因网络或硬件故障等意外事件导致复试中断、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学校可根据情况组织考生再次复试。
3. 因疫情变化等特殊情况,学校认为确有必要时,可组织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十五、其它
1.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或称职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将本人签名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申请表》(附件6)、身份证复印件、参与项目协议(合同)复印件及考核材料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整理并扫描成PDF文档,压缩打包后于3月28日16点前发学校研招办邮箱(cdyz@cdu.edu.cn,注明主题2022研招加分材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且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将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整理并扫描成PDF文档,压缩打包后于3月28日16点前发学校研招办邮箱(cdyz@cdu.edu.cn,注明主题2022士兵计划+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3.在读研究生报考我校的,须在复试前将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复印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学校研招办邮箱(cdyz@cdu.edu.cn)。
4.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学习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5. 本方案如与教育部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成都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附件2:成都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4:自考承诺书
附件5: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