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按照教育部、重庆市相关要求,组织完成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的初试、复试、调剂及成绩公示等工作程序。现将202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并就相关拟录取情况作统一说明。
一、重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详见:http://yz.cqu.edu.cn/news/2022-04/1854.html
注:以上公示信息为我校拟录取并上报教育部录取检查的信息,最终录取结果(含录取院系、专业、学习类型等)将以教育部审核批复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17日
公示期间,对拟录取信息有任何疑问,均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反映。
联系电话:023-65111374 (研招办) 65103501 (纪委)
二、拟录取相关事宜说明
请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实名验证通过后,按照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录取通知书》领取信息、《调档函》接收单位信息或《定向协议》单位信息、上传体检报告等(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15日)。具体填写要求及相关说明如下:
注:以上公示信息为我校拟录取并上报教育部录取检查的信息,最终录取结果(含录取院系、专业、学习类型等)将以教育部审核批复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17日
公示期间,对拟录取信息有任何疑问,均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反映。
联系电话:023-65111374 (研招办) 65103501 (纪委)
二、拟录取相关事宜说明
请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实名验证通过后,按照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录取通知书》领取信息、《调档函》接收单位信息或《定向协议》单位信息、上传体检报告等(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15日)。具体填写要求及相关说明如下:
1.调档函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含少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均须将档案调入我校,须于2022年5月15日前在研招服务系统中填写《调档函》接收单位信息,且在读期间不得将档案调离我校;录取类型为定向(含少干计划在职考生)无需将档案调入我校。学生在读期间我校不办理档案调入手续。
2.定向协议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招生简章说明,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含少干计划考生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均须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少干计划考生签订国家标准格式的《少干计划定向培养协议》),请考生登录研招服务系统查看协议内容、填写定向单位信息等,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在2022年5月15日前交至所录取的学院,否则影响录取。考生定向单位在读期间不得变更。
3.录取通知书
请拟录取考生于2022年5月15日前在研招服务系统中选择《录取通知书》的领取方式和填写邮寄信息,录取通知书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印制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2022年6月中旬,请考生关注拟录取服务系统相关通知,注意查收。录取通知书遗失不补,请考生妥善保存。
4.体检报告
请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体检,并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扫描后在研招服务系统中上传提交。
体检项目及标准可参考 “关于重庆大学拟录取研究生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链接:http://yz.cqu.edu.cn/news/2022-04/1853.html)。
5.录取类别变更
如考生录取类别需要变更(非全日制必须为定向,且不得变更为非定向),请在2022年5月8日前提交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至所录取学院,由学院审核后统一上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修改。考生的录取类别在读期间不得变更。
6.保留入学资格申请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我校实际情况,拟录取考生可最长保留一年入学资格,如考生需申请,2022年5月8日前提交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至所录取学院,由学院审核后统一上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修改。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到期后,考生须持录取当年的《录取通知书》按照报道当年的“报道须知”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1.调档函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含少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均须将档案调入我校,须于2022年5月15日前在研招服务系统中填写《调档函》接收单位信息,且在读期间不得将档案调离我校;录取类型为定向(含少干计划在职考生)无需将档案调入我校。学生在读期间我校不办理档案调入手续。
2.定向协议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招生简章说明,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含少干计划考生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均须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少干计划考生签订国家标准格式的《少干计划定向培养协议》),请考生登录研招服务系统查看协议内容、填写定向单位信息等,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在2022年5月15日前交至所录取的学院,否则影响录取。考生定向单位在读期间不得变更。
3.录取通知书
请拟录取考生于2022年5月15日前在研招服务系统中选择《录取通知书》的领取方式和填写邮寄信息,录取通知书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印制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2022年6月中旬,请考生关注拟录取服务系统相关通知,注意查收。录取通知书遗失不补,请考生妥善保存。
4.体检报告
请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体检,并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扫描后在研招服务系统中上传提交。
体检项目及标准可参考 “关于重庆大学拟录取研究生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链接:http://yz.cqu.edu.cn/news/2022-04/1853.html)。
5.录取类别变更
如考生录取类别需要变更(非全日制必须为定向,且不得变更为非定向),请在2022年5月8日前提交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至所录取学院,由学院审核后统一上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修改。考生的录取类别在读期间不得变更。
6.保留入学资格申请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我校实际情况,拟录取考生可最长保留一年入学资格,如考生需申请,2022年5月8日前提交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至所录取学院,由学院审核后统一上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修改。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到期后,考生须持录取当年的《录取通知书》按照报道当年的“报道须知”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