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利于更好的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19〕12号)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积极深化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改革,使初试更加侧重考察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学科基本素养。2022年初试科目拟调整情况见附件1,新增科目的考试大纲见附件2。
其他学科专业的考试科目请参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原则上不会变动,后期如有变动会及时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我校初试科目设置如出现与教育部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最新相关政策不一致的情况,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等上级文件精神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我校正式发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