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
地方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学费标准:
硕士生学费1万元/年,博士生学费1.3万元/年,研究生在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也根据情况申请缓缴学费半年到一年,但需一次性缴纳。被录取为自筹经费推免生者免交学费。
为缓解地方研究生经济压力,激励在校研究生的学习热情,我校已建立了校、院(系)和导师三级研究生奖学助学保障体系。现有奖学助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学校层面:学校设立了助学津贴专项基金,地方硕士生可获得700元/月助学津贴、博士生可获得1000元/月助学津贴。同时设立推免生资助专项基金,用于统一支付地方自筹经费推免生的学费。此外,学校层面还有奖学金、博创基金等形式多样的奖学项目。
2)院系层面:院(系)制定了奖助学办法,如长海医院一年级研究生最高助学额度达2万元,二三年级研究生按硕士300元/月、博士500元/月发放助学金;长征医院每年列支200万元资助研究生;肝胆医院、基础部、药学院、海医系、卫勤系和护理系等单位也都设立了专项奖助经费。具体信息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招生政策栏目。
3)导师层面:导师对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给予数额不等学费或生活补助。
二、奖助学金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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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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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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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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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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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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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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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地方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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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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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700元/月
博士1000元/月
每年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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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资助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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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经费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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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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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名(即全额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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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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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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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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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奖励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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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20000元
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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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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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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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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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标准:硕士300元/月
博士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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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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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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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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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报销50%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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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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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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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地方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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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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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15000元
二等奖10000元
三等奖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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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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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级全体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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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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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10000元
二等奖5000元
普通奖学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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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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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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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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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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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300元/月,博士400元/月,按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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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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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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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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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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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标准:硕士300元/月,博士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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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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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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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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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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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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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医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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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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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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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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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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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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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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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奖励10名,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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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硕士
12000元/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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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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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
三助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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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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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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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表论文情况不等奖励,三助岗位20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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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勤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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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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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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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SCI论文分值奖励每分值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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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导师对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给予数额不等学费或生活补助。
被录取为入伍生的待遇是:公费教育,免交学费、住宿费;享受军队文职干部薪资待遇,约为3500元/月;家庭享受军属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