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为进一步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生源结构,吸引优秀本科毕业生到我校学习深造,帮助研究生入校后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2011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办法。
1、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培养期内免收学费。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国家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且总分专业第一、二、三名者,入学当年可分别获得5000元、4000元、3000元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考试科目全为国家统一命题,初试成绩总分超过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研究生复试分数线20分以上,或考试科目部分为国家统一命题,初试成绩总分超过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研究生复试分数线50分以上被调剂录取者,入学当年可获得3000元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3、录取为我校脱产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均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助研奖学金,有资格获得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
普通奖学金:一等290元/月、二等270元/月、三等250元/月。
助研奖学金:一等210元/月、二等180元/月、三等150元/月。
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发放按《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4、凡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非本校考生,开学后凭车、船票报销复试的往返路费和住宿费。
5、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以及“助教、助研、助管”兼职岗位。
6、对于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研究生,根据学校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优先留校工作。
7、研究生招生院系、学科、导师要以不同形式给予研究生以资助或奖励。
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办法》(教财[1994]50号)和《关于提高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教财[1996]85号)文件精神,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一)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参加评定各类奖学金;
(二)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可参加评定享受荣誉优秀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
二、奖学金类别及比例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种。
(一)普通奖学金
凡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
(二)优秀奖学金
比例不超过30%,其中:一等奖学金10%;二等奖学金20%。
(三)单项奖学金
包括优秀研究生新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实践创新奖、其他特殊贡献奖等。
优秀研究生新生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排名为所在学科前2名并被录取;初试成绩总分超过国家分数线50分以上者。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全体研究生干部的10%以内。
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全体毕业研究生的5%以内。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一般不超过当年申请硕士学位人数的15%。
实践创新奖:据需要设立。
特殊贡献奖:考取博士研究生、公务员、支援西部或受到上级表彰等。
三、经费来源和管理
(一)经费来源:
1、学校预算的研究生经费;
2、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余额部分;
3、社会团体或个人资助。
(二)研究生奖励经费由研究生处统一管理。
四、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学位与研究生培养管理的各项条例。
(三)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年度内各门功课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
五、具体条件和发放标准
(一)普通奖学金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指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50元。
2、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70元。
3、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90元。
(二)优秀奖学金
1、成绩要求:学年内各门课程成绩均在80分以上,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科学研究、教学实践成绩突出。进入论文阶段的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
2、申请优秀奖学金的研究生除具备上述成绩要求条件外,还须达到申请等级所要具备的条件。
①一等奖学金:
一年内以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南科技学院在国家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南科技学院在CN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获得地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②二等奖学金:
一年内以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南科技学院在CN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校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3、优秀奖学金标准:
一等奖学金1200元/生·次,二等奖学金600元/生·次。
(三)单项奖学金
1、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初试成绩总分排名为本学科前二名的研究生,可获得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1500元。
第一志愿报考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试成绩总分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50分以上者,获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1500元。
2、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①成绩要求:学习刻苦、目的明确,学年内各门课程成绩均达到合格要求。科学研究、教学实践成绩突出。进入论文阶段的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
②管理业绩:任职期间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团结同学,起模范带头作用,组织能力强,积极配合学校,完成本职工作,在研究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③任期一学年以上的研究生党团支部、班委、院(系)或学校研究生会在职研究生干部均可申请此项奖学金,奖金500元。
3、优秀毕业研究生奖:
凡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良好,中期考核优秀,被评为“河南省优秀毕业生”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此项奖学金,奖金500元。
4、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者,每篇奖励500元;被评为省级优秀论文者,每篇奖励1000元。
5、实践创新奖:研究生以第一完成人且第一完成单位为河南科技学院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专利,每项奖励1000元;研究生以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南科技学院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每收录一篇奖励1000元。
6、其他特殊贡献奖学金:
奖励在除前述五方面外的某一领域作出特别贡献或取得重要的社会影响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考取博士研究生、公务员、支援西部或受到上级表彰等,研究生及导师各奖励 500 元。
六、评定办法
(一)普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1、凡符合普通奖学金条件的研究生,均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的工资关系和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年限证明,由所在院(系)造册、研究生处审核后,从新生入学注册当月起,报财务处按月发放。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发或扣发普通奖学金
(1)因病休学者,停发其休学期间的普通奖学金。
(2)因其它原因,申请中途暂停学者,停发其停学期间的普通奖学金。
(3)申请中途退学者,从办理离校手续的第二个月起,停发其普通奖学金。
(4)申请延期毕业者,延期期间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5)在学期间,因公派出国者,从办理离校手续的第二个月起,停发其普通奖学金;回国后,自办理报到之日起,恢复其普通奖学金。
(6)研究生在校期间如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或因违犯校规校纪、违法乱纪而受到行政、党纪、团纪警告以上(含)处分或刑事处分、行政拘留者,自决定下达后第二个月起,视情节轻重,扣发或取消普通奖学金。
①一门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停发三个月普通奖学金。
②受警告处分者,停发半年普通奖学金。
③受严重警告以上(含)处分者,停发一年普通奖学金。
④一门课程考试不合格,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停发一年普通奖学金。
⑤考试作弊或科研态度不认真,有伪造行为者,停发一年普通奖学金。
⑥受刑事处分、行政拘留者,取消普通奖学金。
⑦学校认为可以停发奖学金的其它事由。
(二)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
1、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于每年9月--10月上旬进行。所有入学满一年的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参加评定。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本学年优秀奖学金评定资格
①无故不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等集体活动的次数达总活动次数的1/3者。
②受处分(行政、党纪、团纪、刑事)者。
③有一门课程考核不合格者。
④中期考核未能如期进行或不合格者。
⑤未能如期完成培养计划(包括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等)者。
⑥考试作弊或科研态度不认真,有伪造行为者。
(三)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根据评定条件,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原则上与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同步进行。
凡符合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审核、研究生处组织评定后,由财务处负责发放。
7、评定程序
(一)研究生政治辅导员(研究生秘书或班主任)组织院(系)或班级评议,推荐人选。
(二)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院长(系主任)、研究生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研究生秘书及导师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评议小组,确定推荐人选,报研究生处审核。
(三)研究生处核准后的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获得者均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一式二份填写《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登记表》,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由研究生处备案。
8、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待遇,按合同或协议执行。非脱产的在职研究生不执行本办法。
9、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0、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河南科技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优惠办法
为进一步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生源结构,吸引优秀本科毕业生到我校学习深造,帮助研究生入校后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2010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优惠办法:
1、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培养期内免收学费。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国家线且总分专业前第一、二、三名者,入学当年可分别获得5000元、4000元、3000元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考试科目全为国家统一命题,初试成绩总分超过国家研究生复试分数线20分以上,或考试科目部分为国家统一命题,初试成绩总分超过国家研究生复试分数线50分以上被调剂录取者,可获得3000元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3、录取为我校脱产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均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助研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
普通奖学金:一等290元/月、二等270元/月、三等250元/月。
助研奖学金:一等210元/月、二等180元/月、三等150元/月。
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发放按《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4、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非本校考生,开学后凭车、船票报销复试来回路费和住宿费。
5、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以及“助教、助研、助管”兼职岗位。
6、根据学校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研究生可以留校工作。
7、研究生招生院系、学科、导师以不同形式给予研究生以资助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