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确定,按照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若对拟录取人员的录取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校纪委或研究生院反映,反映情况应准确、真实、清楚。
学校纪委:电话:0916-2641591,邮箱:JIW@snut.edu.cn
研究生院:电话:0916-2641564,邮箱:yzb2641564@snut.edu.cn
拟录取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1拟录取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