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有关研究生导师资格的遴选程序,从即日起,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本次表决通过的研究生导师名单在校内公示1周,公示期为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1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供书面质疑材料。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的导师申请人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异议提交时间截至2021年7月11日18:00。
联系电话:0371-22199503;
电子邮箱:xwdjs@vip.henu.edu.cn。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