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结果(调剂批次)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期为5月6日—5月18日,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署具真实姓名在公示期内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委办监察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研究生处电话020-38256458,E-mail:gdgsyzb@163.com;纪委监察处电话020-38265402。
二、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最后须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检录审批同意,录取结果方为有效。
三、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将另文公示。
四、凡被外校成功调剂录取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录取。
附件: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一览表(调剂批次).xlsx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