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考生: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完成时间
各位考生须在2021年5月7日前完成体检。
二、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口腔、DR、肝功能(抽血)、血压、身高体重、视力、辨色力及听力嗅觉、血常规等,详见附件《重庆科技学院医院健康体检表》。
三、体检要求
(一)本校应届考生
本校应届考生原则上在校医院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1.体检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1日,8∶30开始,分流如下。
体检时间 |
体检学院 |
2021年4月20日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21年4月21日 |
电气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安全工程学院、 智能技术与工程学院 |
2.体检地点:重庆科技学院校医院
3.体检费:90元,体检当天在校医院大厅缴纳
4.注意事项
(1)体检仅接待无发热、呼吸道症状的考生。
(3)请携带本人校园卡及一寸白底彩色照片进入医院,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查,向医护人员如实告知是否有流行病史和疫区行程。
(4)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排队间隔1米。
(5)严格控制体检人流量,采用错峰体检。不要拥挤,有特殊情况时,告知医院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6)体检前一天,避免剧烈运动,晚餐宜清淡,不饮酒,保证睡眠充足;测血压前避免剧烈活动,保持安静,若测量结果与平时相差较多,应充分休息后复测。
(7)体检当天需要空腹,要求在抽血前12小时禁食、禁水(若确需要服药,请用少量水送服),抽血后针口处用棉签按压5分钟。如有见血会头晕者于抽血前告诉抽血护士,以便平躺抽血。
(8)体检时宜穿分体衣服及易脱的鞋子,以便于体检。避免穿连衣裙、连裤袜。
(9)胸片(DR)检查时禁止佩戴金属饰品(含衣物上的装饰物)。
(10)视力不好的同学,体检时最好戴框架式眼镜,避免戴隐形眼镜给体检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1)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校医院二楼228室。
(二)外校应届考生
疫情防控期间,结合高校管理实际,外校应届考生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国家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或本校校医院体检报告。
(三)其余考生
其余考生应提供近三个月内国家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四、其他说明
(一)除在我校校医院体检的考生外,其余考生应在2021年5月7日前通过腾讯问卷平台(https://wj.qq.com/s2/8313911/0dbb/)上传体检报告,登录的手机号码为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体检报告命名格式应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
(二)各位考生应按照要求逐一完成体检项目,不要漏项。逾期不提供体检报告或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考生体检结果由校医院认定,对异常者学校将会及时联系考生本人。
五、联系人
研究生处:刘老师,65023287
校 医 院:王老师,65023787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科技学院医院健康体检表
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