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
二、复试分数线
(一)普通计划
类别 |
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学术学位 |
070300 化学 |
280 |
37 |
56 |
专业学位 |
085700 资源与环境 |
263 |
37 |
56 |
125400 旅游管理 |
170 |
42 |
84 |
|
125200 公共管理 |
174 |
43 |
86 |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类型 |
复试线(满分=500分) |
退役大学生士兵 |
总分≥200分 |
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录取人数的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