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各项要求,在疫情防控与生产生活并重的指导方针下,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坚持首善标准,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特制定2021年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试流程及要求
(一)准考资格
请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港澳台考试平台查询准考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后参加考试。
(二)考试环节及安排
因受疫情影响,今年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将采取“申请-考核制”进行。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潜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考试包括资格审核与材料评价、网络远程考试两部分。考试为百分制。
考试环节:
(1)资格审核与材料评价(详见第二部分具体要求)
(2)网络远程考试(形式为综合面试,非外语专业在面试环节包含外语口试)。
未参加上述任一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所参加考试各环节成绩无效。
2.考试时长
面试:20-25分钟/人;
3.时间:2021年4月27日-4月28日
相关学院会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通知考生具体考试安排。
(三)成绩折算及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资格审核与材料评价占30%,网络综合面试成绩占70%的加权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为百分制。
申请资格审核与材料评价、网络综合面试中任一环节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考试要求
网络远程考试方式要求考生采用“双机位”、“双系统”(腾讯会议+腾讯会议或腾讯会议+华为Welink)的方式准备考试条件,考生须认真阅读《北京外国语大学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
二、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
(一)资格审查材料
1.硕士申请人材料
(1) 个人简历;
(2)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
(3) 本科成绩单;
(4) 学位学历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及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电子认证报告》;港澳台地区或海外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 外语等级证书;
(6) 发表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及学术获奖情况;
(7) 参加学术会议或国外访学进修情况等;
(8) 考场规则(本人打印签字后扫描);
(9)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打印签字后扫描)。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学院+资格审查材料),于2021年4月25日24:00前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bwyzb@bfs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上述材料为考生参加考核资格的评审依据及材料评价重点评分项,请考生认真准备。
(二)资格审查及连线测试要求
相关学院会在考前与每位考生联系,逐一进行视频资格审查以及考试平台连线调试工作。考生须将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在视频镜头前手持出示,学院工作人员将截屏保存以备核对。考生须按学院工作人员指示调试、摆放、调整双机位及主用辅用系统,保证本人应试环境和声音、图像等条件符合我校及相应学院具体要求,保障考试顺利进行。
不参加资格审查者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未完成连线测试的考生,学院不能保证或安排考生进入考试流程。
三、咨询服务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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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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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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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葡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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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6+10-8881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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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xpxy@bf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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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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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6+10-88817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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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is@bf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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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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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6+10-8881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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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yzxy@bf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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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fsu.edu.cn
为保证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有关情况,我校公布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和申诉电话如下: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086+10-88816246;
北京外国语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招生监督电话:0086+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086+10-82837456。
四、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及我校政策执行。
五、其他
考试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子邮箱畅通,拟录取结果请等后续信息,请持续关注研究生院及各学院主页通知。
北京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附件详见https://graduate.bfsu.edu.cn/info/1074/24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