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标准学校另行通知。
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及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申请及评选办法参见学校相关文件。
学校为研究生设置有“助教”、“助管”、“助研”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具体办法参见学校相关文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学制及收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学制原则上按我校专业要求执行。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