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金额按照各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
1.新生奖学金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MPA、MBA两个专业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有关新生奖学金的说明:
(1)评定原则: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根据奖学金名额和初试、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是否享受新生奖学金。
(2)获奖比例:各专业录取总人数的70%左右。
(3)奖学金金额:除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外,其他各学院奖学金金额均与首年学费等额。(中欧法学院奖学金金额由学院另行规定,详情可查询中欧法学院网站。)
(4)新生奖学金冲抵第一年学费。
2.二年级、三年级奖学金将根据前一年的在校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评定奖学金。
3.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
4.MBA、MPA和中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办法由培养单位另行制定。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西藏单考考生不享受奖学金,有关待遇根据国家政策执行。
6.学校设置“助教”、“助研”和“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7.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下“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栏目(http://www.cupl.edu.cn/xsc/)。
(三)助学贷款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家庭经济困难的自筹经费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下“资助管理中心”栏目(http://www.cupl.edu.cn/xsc/)。
博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金额按照各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
学校将根据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二年级、三年级时根据前一年的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
现将新生享受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享受奖学金的新生范围
(1)参加全国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并拟录取的考生,根据奖学金名额和初试、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是否享受新生奖学金。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享受奖学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新生奖学金的比例和金额
(1)新生奖学金,奖励比例为70%。
(2)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学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