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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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工作要求和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及时发布调剂信息,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强化组织管理,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原则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均符合调剂要求时,优先调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的调剂考生。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3. 对申请本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本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4.所有调剂考生都将以学术性和择优性要求遴选确定进入复试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考生工作单位或从事的行业、考生所在地域、考生毕业学校层次或本人政治面貌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工作程序

1. 本校将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发布调剂需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 调剂考生必须在复试通知发送后12小时内确认接受,否则将视其放弃此次复试机会并将解锁该考生的调剂志愿。

3.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24小时内确认接受,否则将视其放弃此次录取机会,拟录取通知将自动撤销。

4.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不予录取。

5. 本校将通过调剂系统的在线留言功能和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咨询电话:0431-81760069(工作日:8:30-11:00,13:30-16:30),联系人:陶老师。

四、调剂复试办法

(一)调剂复试方式和时间

1.调剂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

2. 远程复试平台为阿里钉钉软件。

(1)电脑下载方式:360安全卫士中选中软件管家,在软件管家中搜索“钉钉”,出现软件“钉钉dingtalk”,安装下载,用手机号注册即可。

(2)手机下载方式:应用商店中搜索“钉钉”,安装下载注册即可。

(3)如遇困难,无法准备电脑或手机下载“钉钉”进行远程复试的考生,需提前联系我校研究生部陶老师,联系方式:0431-81760069。

3.拟定远程复试时间为4月7、8日,具体日程安排将通过我校远程复试QQ群通知调剂考生。

(二)调剂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远程复试的调剂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1. 初试准考证;

2. 身份证(双面);

3. 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

4. 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

5. 考生自述一份,自述内容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WORD文档或手写扫描件均可;

6.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成绩单扫描件必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的公章后扫描);

7. 初试资格审查学历有疑问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扫描件;

以上7项材料考生均须提供电子版。考生还可自愿提交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8.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后发送到指定的电子信箱,地址:869062003@qq.com。

9. 资格审查材料在审查通过之后,考生才有资格参加远程复试,否则没有资格参加远程复试。

10. 资格审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4月2日12时。

(三)考生身份核查

1.在远程复试开始前,考生要配合远程复试小组对研究生考试报名时现场确认的照片和复试的实时图像做比对。

2.远程复试结束后,研究生部将依据考生提供的个人资料和远程复试录像进行复审。

3.拟录取考生入学三个月内,研究生部将对入学考生的相关资料和考生本人再一次审核。

我校将严格落实好教育部的要求,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在复试前、复试中、入学后进行初审、复审、再审,凡发现存在冒名顶替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学籍,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情节严重的按《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严肃处理。

(四)远程复试内容、成绩核算和录取

详见我校复试录取办法。

(五)远程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规定,远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各专业远程复试比例将不低于招生计划缺额的120%,根据各专业报考和调剂人数适当调整。

(六)体检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八)技术设备保障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此次远程复试在教学综合楼多媒体教室进行,复试全过程的网络畅通和录音录像由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保障。复试全程的影音资料由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整理后,送交研究生部备案。

(九)信息公开

1. 远程复试及录取信息

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的公信力,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实行招生信息公布制度,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http://yz.chsi.com.cn/zsgs)和我校官网(http://www.jlswdx.gov.cn/)公布、公示我校招生远程复试及录取信息,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备案,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 申诉渠道

受理申诉部门:机关纪委;电话号码:0431-81760191;电子信箱:jlswdxjgjw@126.com。

研究生部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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