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对于以同等学力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可由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的业务要求。
1、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具体报考要求及所需材料见下表,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将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进行资格审查。我校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审查结果,请考生务必在邮件中写明个人有效联系方式。
考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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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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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提供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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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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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按同等学力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
②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
③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④不得跨专业报考;
⑤初试合格后加试2门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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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身份证;
②大专毕业证书;
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
④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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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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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考生类别1中报考要求的③④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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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身份证;
②本科结业证书;
③本科课程成绩单;
④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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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邮箱地址:gcdyzb@163.com;
邮件主题:2021年全国统考硕士同等学力资格审查_考生姓名;
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如逾期我校仍未收到相关材料,按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可联系研招办,电话:021-67791223。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说明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