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均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等费用):
法律(法学):90000;
工商管理(MBA):198000元;
公共管理:99000元;
金融:学费共计人民币78,000元;
会计:学费共计人民币99,000元;
汉语国际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60,000元;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费共计人民币54,000元;
心理健康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72,000元。
(二)住宿费
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800-15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特设新生奖学金,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新生特等奖学金;
(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新增荔研优学奖学金;
(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4)设有“鹏城奖学金”、“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6)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7)部分学院还设立1-2万不等的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1级)》。
(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