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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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专业、学制和拟招生人数

(一)学术学位(学制:全日制 3 年)

注: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
2.民族学一级学科各研究方向牵头培养单位:01 东北少数民族研究 院,02 马克思主义学院,03 经济管理学院,04、05 文法学院;生物工程
一级学科各研究方向牵头培养单位:01、02、03 生命科学学院,04 环境 与资源学院。


(二)专业学位(学制:全日制 3 年)

注: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
2.电子信息类别各研究方向牵头培养单位:0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 院,02、04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03、05 机电工程学院,06 土木工程学院。

三、报名与初试
三、报名与初试 按照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0〕8 号)第四章、第六章内容执行,其中应届本 科毕业生在录取当年规定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 类别代码及 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招生计划 人数 0854 电子信息 01 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 101 02 物联网技术与应用 21 03 先进控制与机器人技术 49 04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75 05 模式识别与智能检测 36 06 虚拟仿真与交互设计 43 小计 325 0854 电子信息 (士兵计划) 不区分方向 5 合计 330
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考生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参照第四章第十五条国家认定标准执行;报名期间未能通过学 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 验。初试科目见大连民族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

四、复试

按照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0〕8 号)第八、九、十章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硕 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 2021 年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 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各专业(含专项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按照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0〕8 号)第十章相关规定,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 须向学校提交《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 核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5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 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 学校将在拟录取后和入学后分别组织考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按照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0〕8 号)第十一章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硕士研究 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0〕8 号)要求,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 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均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站(http://gd.dlnu.edu.cn)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招生咨询电话:0411-87630448

九、毕业就业

毕业与学位授予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试行)》(大民校发〔2018〕61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 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 入学前调转至大连民族大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十、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 委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 2020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变更专 业学费标准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0〕399 号)要求,学术 学位民族学、生物工程一级学科学费为 7000 元/生·年,专业学 位电子信息类别学费为 8000 元/生·年;住宿费为 1200 元/生·年。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入学

奖学金(即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标准为 15000 元/ 生,一等奖学金标准为 12000 元/生,二等奖学金标准为 7000 元 /生。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合计比例不超过 30%,二等奖学 金比例约为 70%;一等奖学金中第一志愿录取考生比例约占 60%, 第一志愿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均享受一等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专项 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发放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学校为研究生设置助 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岗位,聘任与岗位津贴按 照相关规定执行。定向录取考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 18 号

邮政编码:116600

联系部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联 系 人:霍老师、王老师

电 话:0411-87509383、87630448

传 真:0411-87656430

网 址:http://gd.dlnu.edu.cn/

电子信箱:yzb@dlnu.edu.cn

微信服务号:大连民族大学研招办(微信号:dlnu_yzb)

十二、其他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网站统一公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政 策文件和规定为准。

(四)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也未授 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各类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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