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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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陕西省博士授予单位建设高校,现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法学、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拥有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项目管理领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要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法学专业、新闻与传播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学科与招生计划

具体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前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后期将根据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等情况调整。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报名。

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具体要求请关注官网公告。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参考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阅。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具体要求以学校、各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三)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须符合各专业报考条件,不具有报考资格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录取

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要求,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复试录取方案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七、培养与奖助学金

(一)培养校区。商学院、经济学院、统计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学院(长安校区),法学院、文学院(翠华校区),公共管理学院(雁塔校区)。

(二)学制和学费。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在完成培养要求的情况下,特别学习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专业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学制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金融、应用统计、会计、新闻与传播、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项目管理领域)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2000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专业型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会计、工程管理(项目管理领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5000元。

(三)奖助学金。学校设立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助学金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期评选发放。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水平特别突出者,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覆盖率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覆盖率100%。

3.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和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实施学术型新生学业奖学金和专业型新生学业奖学金的分类奖励。

学术型新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设四个等级:一等12000元、二等10000元、三等8000元、四等5000元。专业型新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不含会计专业学位)设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两个等级:一等8000元、二等5000元。具体按照《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西财大研学发〔2020〕11号执行。

4.研究生“三助一辅”助学金主要资助“助教”、“助研”、“助管”及“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三助”资助标准5000元/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资助标准1.0万元/年·岗。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

八、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出售考研参考书。

(二)国家招生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单位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中,都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

(四)欢迎广大考生登陆西安财经大学网站浏览或电话咨询,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执行。

(五)单位代码:11560  

(六) 联系方式: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

研究生院邮箱:xcyjsy@163.com

研招办联系电话:029-81556499

学院联系电话:

经济学院: 邓老师 81556305    

统计学院:朱老师 81556280

商学院:王老师 81556356    

管理学院:王老师 81556261

信息学院:李老师 81556317  

法学院:张老师 83695681

文学院:王老师 83695821

公共管理学院:孙老师 83695630

马克思主义学院:侯老师 81556652

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

附件【官网2021招生计划与专业目录.xls

附件【官网2021初试参考书目汇总表.xls

附件【2021官网(复试)分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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