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院
湖北民族学院2025年考研专业课复习资料
考研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网课

一、招生简章

(一)考试方式及科目: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只以全国统考方式招收。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有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202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知时间为准。

(2)网上报名地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③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⑤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⑦1057中医专硕限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不接收正在或已经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⑧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⑨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方式、地点、程序及要求等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和公布。

(四)资格审查

我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考试

1.《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和方式、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2.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请考生登录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页自行下载查看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3.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4.复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知识笔试。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或与招生学院办公室联系。

(六)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

(七)录取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两种类型。

1.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的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及我校三方签订协议书。

(八)学制

目前我校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九)联系方式

1.我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邮政编码:445000;

2.网址:http://www.hbmy.edu.cn/templet/yjsc/index.html/

3.联系电话:0718-8437422,联系人:杨老师。

各学院招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注:带有★标志的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其他为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民族学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中国少数民族史
民族社会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杨老师
胡老师
赵老师
13597768845
13217283481
18672064299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会计
经济与管理学院
谭老师
冉老师
13469725876
13402708828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美术与设计学院
石老师
王老师
13972418766
18007268788
民族法学
法学院
李老师
李老师
13197224693
18671874297
民族体育学
体育学院
胡老师
万老师
13971890099
1359777731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党的建设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老师
张老师
15971747408
15172840520
文艺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汉语言文字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文学与传媒学院
何老师
陈老师
陈老师
13402799071
18372561688
15172912709
★新闻与传播
何老师
郑老师
13402799071
18602790788
基础数学
应用数学
运筹学与控制论
数学与统计学院
唐老师
丁老师
18671819566
18086218827
信息安全
★电气工程
信息工程学院
孙老师
沈老师
13986853520
18671863389
化学工程
应用化学
化学工艺
生物化工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余老师
李老师
13986850633
13477948885
食品科学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功能食品营养与安全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万老师
罗老师
13886766311
15027180465
森林经理学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林学园艺学院
姚老师
李老师
18671691209
18871816400
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内科学
中医骨伤科学
中医妇科学
民族医学
医学部
袁老师
田老师
孙老师
13337497880
13886793415
15972460869
★中医内科学
★针灸推拿学
★中西医结合临床
★英语笔译
外国语学院
陈老师
陈老师
刘老师
13986869012
15172912709
13997753925

二、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

(一)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

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

表1: 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等级
复试分数线
奖励额度(万元)
一等
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
1.5
二等
达到A线的调剂考生
1.2
三等
达到B线的考生
0.8
2: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等级
比例
奖励额度(万元)
一等
10%
1.0
二等
30%
0.8
三等
40%
0.6

3.学校还设置有特殊困难补助,并提供大量“三助”岗位,用于资助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研究助理、管理助理工作。

(二)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为依据,目前我校学校收取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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