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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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约34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63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各学院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仅限我校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4.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5.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同意,并及时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截至2021年9月),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2021年我校招收单独入学考试考生重点面向国防军工等国家急需人才的行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8.部分学院招生专业对考生有专业背景要求,请注意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9.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未给出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学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10.部分专业在2个或2个以上学院同时招生,考生应注意选择并准确填写报考学院、专业代码和考试科目。

1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3.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南航报考点(320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按照江苏省统一时间

5.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报名,其他类考生可在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6.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考生网报时需正确选择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有关纠纷,与我校无关。

7.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1)非定向就业——须调人事档案,毕业后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2)定向就业——不调人事档,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所在单位须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单独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于2020年10月16前,持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研招办同意后于规定的时间内在我校报名点办理报名网上确认手续。

9.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0.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和学籍资格。

三、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查阅。

3.单独考试考生入学考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门,初试科目和复试阶段的笔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地点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点(3203)。

四、复试

1.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制定复试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等情况划定各专业复试线。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形式在我校复试及录取办法中公布。复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时须持有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并提供规定的材料,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在复试时需提交有效证明(CET-4考试通过证书),否则不予参加复试。复试时,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和考试内容由报考学院在复试时通知。

5.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和考试内容由报考学院在复试时通知。

6.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

五、录取

1.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及录取办法和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经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2.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复试录取阶段,考生可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修改本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

4.录取考生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六、其他说明

1.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及相关报考点的通知。

2.我校2021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包含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开招考、少数民族骨干、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单独考试等各类计划。各学院各专业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未使用完的接收推荐推免生计划由学校统筹调配使用。

3.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在校学习年限2.5-4.5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4.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一般为:每生每年8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翻译硕士3.6万元/生,法律硕士4万元/生,金融硕士4万元/生,教育硕士4.5万元/生,社会工作4.5万元/生,新闻与传播4万元/生,工程管理12.8万元/生,工商管理硕士15.8万元/生(国际班18.8万元/生),会计硕士14.8万元/生。

5.学校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特别奖学金、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等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其中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占入学总人数40%,二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占入学总人数40%,三等奖每生每年4000元,占入学总人数20%;学校助学金为每生每月500元。学校面向录取的全日制推荐免试生设立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特等奖50000元/生,一等奖为20000元/生,二等奖为5000元/生。

6.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按教育部要求,2021年报考考生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初试、复试时均要向招生单位(报考点)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

8.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负责解释,简章中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英国克兰菲尔德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航空工程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招生学院代码:032 招生学院名称:中英学院报考条件:考生符合简章第一条报名条件,英语水平需达到雅思6.0以上或英语六级水平。

培养模式:采取“1+1+1”模式,即学生在3年学习期间,第一年在我校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第二年在克兰菲尔德大学完成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的研究,以及在航空企业的实践;第三年在我校完成机械(航空工程方向)相关课题的研究和论文撰写等全部学习任务。国内授课及培养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进行。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

学费:第一年、第三年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为25000元/生·年,第二年在克兰菲尔德大学期间学费1.2万英镑/生·年(以当年克兰菲尔德大学优惠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完成我校机械(航空工程方向)硕士学位和克兰菲尔德大学航空制造硕士学位所要求的全部学习任务并合格后,由我校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克兰菲尔德大学颁发其航空制造硕士学位。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www.graduate.nuaa.edu.cn),相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在该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

招生学院
代码
学院名称
电话
网址
001
航空学院
025-84891274
002
能源与动力学院
025-84890520
003
自动化学院
025-84890132
025-52110950
004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25-84892417
005
机电学院
025-84890249
006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025-52112904
007
民航学院
025-84893552
008
理学院
025-52113709
009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84892974
010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025-84893152
025-84896422
教育学相关专业
011
艺术学院
025-52075808
012
外国语学院
025-84895719
015
航天学院
025-84892805
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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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4892830
0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5-52116005
020
航空航天交叉研究院
025-84891274
021
能源转化与储存利用中心
025-84890520
022
雷达成像与微波光子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25-84892417
023
直升机传动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025-84890249
032
中英学院
025-84891030
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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