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调剂程序,吸引优质生源,完成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甘肃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时间
我校调剂时间自5月20日开始,具体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告时间为准。
二、调剂专业
学术学位: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方向、民事诉讼法学方向、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方向)、侦查学、司法鉴定、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信息内容安全、网络安全。
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
三、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甘肃政法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B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可调入学术型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四、具体要求
(一)学术学位
1.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方向、民事诉讼法学方向)等专业调剂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为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初试成绩总分325分以上;
2.诉讼法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方向)、侦查学、司法鉴定等专业调剂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为公安学类专业(代码:0306)或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或公安技术类专业(代码:0831);
3.会计学专业本科原则上应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
(二)专业学位
1.法律(非法学)只能从报考法律(非法学)考生中调剂,且考生毕业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以外的专业,初试成绩总分325分以上。
2.法律(法学)应从报考法律(法学)考生中调剂,初试成绩总分325分以上。
3.第一志愿报考法学类(代码:0301)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法律(法学),但本科毕业专业必须为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初试成绩总分325分以上。
4.社会工作专业调剂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为社会工作、社会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行政管理等专业,初试成绩总分325分以上。
5.新闻与传播专业优先调剂本科专业为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考生。
五、调剂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自5月20日开始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定第一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最重要环节,不可省略,凡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务必认真填写)
2.我校研招办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查阅考生调剂信息,对调入我校的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择优发出复试通知,同意复试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
3.同意参加复试并回复的考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不按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我校将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将取消“待录取”。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六、其他事宜
(一)为及时反馈受理结果,减少考生等待,考生填报志愿后,我校将调剂系统锁定时间设定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同意接受调剂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我校其他志愿或其他学校志愿。
(二)为进一步做好信息沟通服务,在“调剂服务系统”考生在线留言功能板块,我校会对调剂过程中的热点共性问题集中统一答复。同时,学校通过咨询电话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7601383 传真:0931-7602158
邮 编:730070 邮箱:zfyzb@gsl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