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非全日制)招收调剂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名称
人数
学习方式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24
非全日制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相关专业进入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的基本分数线如下:
政治50分,外语50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总分325分
(二)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应届生若符合条件可申报);
(三)只接收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0351)的考生调剂;
(四)要求调剂考生外国语科目为英语或日语。
三、申请办法
所有满足调剂需求的考生,请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12小时内选报天津大学志愿(学院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接收申报时间)。
所有列入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及时缴费(务必在收到天津大学调剂复试通知后再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本科成绩单;
3.身份证;
4.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提供自考准考证,海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个人简历。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至学院邮箱tjfxy230@163.com进行资格审查。
提交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调剂+姓名+资格审查。
2.考生按照上述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顺序将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PDF文件命名格式为:调剂+姓名+报考专业+考生编号。
4.身份证需扫描正反两面。
5.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需使用原件进行扫描。
复试当日,考生应随身携带上述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将安排视频查验证件和核对考生本人信息。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3.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满足以上条件,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考生须确保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我院将取消该生调剂资格。
四、调剂规则
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业审核和筛选后,按不低于120%的调剂复试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类别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调剂复试。
五、调剂复式方式:远程复试
(一)学校端
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个别无法到场专家可远程参加)。
(二)考生端
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学校及学院后续通知。
远程复试考生注意事项:
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004/t20200428_316745.htm
(三)调剂复试内容
调剂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外语听说测试:以远程面试形式进行,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专业课测试:以远程面试形式进行,由参加复试的考生当场抽题作答,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以远程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四)计分规则
调剂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测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调试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调剂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调剂复试成绩×40%
六、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录取时根据不同专业类型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调剂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调剂复试或者调剂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调剂复试结果将在天津大学法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等,考生需在要求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视为放弃。
七、其他事宜
1、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解释权在天津大学法学院。
2、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看调剂系统并关注天津大学法学院网站。
咨询及申诉渠道:天津大学法学院党政办公室(第7教学楼335室),电话:022-87371015
天津大学法学院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