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专业与方向:
1、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专业),研究方向:01作曲技术理论、03中国音乐史、04音乐教育学;
2、135101音乐(专业学位),研究方向:01作曲、04声乐演唱、05钢琴演奏、07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琵琶、扬琴)、08音乐教育、09视唱练耳。
二、接收要求:
1.满足我校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跨一级学科不接受调剂;
2.研究方向选择要求:
(1)学硕研究方向选择须与第一志愿报考方向相同或相近(相同优先);
(2)艺硕研究方向须与第一志愿报考同方向。08音乐教育方向,考生第一志愿可以为音乐教育、钢琴、声乐任一研究方向,但必须同时具备一定的钢琴演奏和声乐演唱能力(复试必考钢琴和声乐)。
我院不接收预调剂,具体调剂等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实施。
音乐学院
20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