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学费标准与奖助措施
(一)学费标准:
我校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2.5年收取,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住宿费用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按照实际住宿年限收取。
(二)奖助措施
我校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政发〔2019〕53号)的规定,实施国家奖学金、特别生源奖、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根据国家和湖南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特别生源奖
第一志愿或调剂录取至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生源,奖励标准为12000元/生。
3.学业奖学金
学校针对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2.5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分两次评定,第一、二学年各评审一次,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覆盖面为10%;二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30%;三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60%。
4.国家助学金
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生每年6000元。
5.协同创新中心助研津贴
我校湖南省“农田杂草防控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助研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的实际情况给予800-2000元/月的助研津贴。
6.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200-400元/月的岗位津贴。
7.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资助经费
学校和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设立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所有研究生在校期间办理申报手续,评审合格,均可获得经费资助,根据立项类别,资助额度为2000-32000元。
8.实践补助
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专业综合实践,联合培养单位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9.绿色通道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