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和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和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452体育、055200新闻与传播、085400电子与信息、085600材料与化工、086000生物与医药、1351艺术等专业学位的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学费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学习方式详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可申请优秀生源奖学金,一、二等奖学金每生分别为8000元、6000元;学制年限内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每生每年分别为10000元、6000元、3000元。“三助”中的“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每生每月不低于500元,助研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发放。定向就业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少干计划”无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现行相关奖助学金政策。
2.学校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实施优秀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政策。
3.学校鼓励研究生开展科研创新和创新实践,奖助研究生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学校对在国际性、全国性科技竞赛中获奖的研究生进行相应奖励。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二)住宿安排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家住福州市仓山区、台江区、鼓楼区且在仓山校区就读的新生,采取走读制度,不安排校内住宿(入学后确有困难,在学校有空床位的前提下可申请安排),其他新生默认安排在所就读的校区(旗山校区或仓山校区)入住。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周末授课的新生不安排校内住宿。
(2)暑期授课的新生学校可提供住宿。
(3)脱产学习一年的新生仅安排第一学年的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