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学校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特构建比较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现就有关内容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1. 国家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15000元/年,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发放。
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 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3. 学业奖学金
分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
评奖比例:除特殊情况外,100%全覆盖。
学业奖学金不低于8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4. 其他奖学金
除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单项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以及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等校友捐资设立的奖学金等。
5. “三助一辅”
研究生可申请参加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工作。
助研岗位数、工作时数和工资标准由导师或课题组确定,由导师或课题组按月发放。
助教、助管岗位数由学院(部)确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困难补助,每人每年500元~10000元不等。
6. 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分二种:生源地贷款和入学地贷款。
(1)入学地贷款:
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
申请时间:新生于开学报到后20日内申请,老生每年3月申请。
需提交材料:①入学通知书或《研究生证》复印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乡及乡以上民政部门、街道或居委会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④首次申请贷款的老生,需提供历年学业成绩证明;续贷老生,提供上学年的学业成绩证明;⑤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⑥申请审批表;⑦申请学生的家长意见书。
(2)生源地贷款:
贷款额度=学费+入学地的基本生活费。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
需提交材料:①入学通知书或《研究生证》;②高校缴费通知;③就读高校帐户名称和资金帐号;④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⑤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
以上各项奖助政策的详细内容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标准:全部学费为教育硕士3万/生、艺术硕士5万/生、体育硕士3万/生、社会工作2.5万/生、金融硕士5.5万/生,法律硕士3.5万/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