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与助学、奖学政策
(一)全日制研究生
1.学费:8000元/生•年。
2.学校奖助学体系完备,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凡各科目成绩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每年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最低达到18000元、最高可超过40000元。
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次。每年按省级财政、教育部门下达名额评选。
(2)国家助学金:100%覆盖,标准为6000元/生•年。
(3)新生奖学金:100%覆盖,设一、二等奖。一等奖奖励第一志愿报考学生或 “985”“211”高校本科毕业学生,标准为10000元/生;二等奖奖励其他新生,标准为8000元/生。新生奖学金在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一次性发放。
(4)学业奖学金:100%覆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比例10%,标准为10000元/生•年;二等奖比例20%,标准为9000元/生•年;三等奖比例70%,标准为8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在第三学期、第五学期评审发放。
(5)助研津贴:100%覆盖,标准为4000元/生·年。
(6)科研奖励和国(境)外交流学习:学生以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科研成果,学校另行给予奖励。每年选送部分研究生到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学校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并冲抵相应学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1.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
2.不享受助学金。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1)新生奖学金:100%覆盖,设一、二等奖。一等奖奖励第一志愿报考学生,标准为3000元/生;二等奖奖励其他新生,标准为2000元/生。新生奖学金在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一次性发放。
(2)学业奖学金:100%覆盖,标准为3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在第三学期、第五学期发放,凡各科目成绩合格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学业奖学金。
3.学生以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科研成果,学校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同全日制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