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并执行如下学费、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规定:
1.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
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学费8,000元/学年,学制3年,共计24,000元;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学费10,000元/学年,学制3年,共计30,000元;
警务、公共管理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学制3年,共计45,000元;
电子信息(原安全工程)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学制2年,共计30,000元。
2.国家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
3.国家奖学金
我校在校学习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次2万元。具体办法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4.学业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奖励和资助管理办法》,学校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
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区队人数的8%,每人每学期75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8%,每人每学期4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35%,每人每学期2500元。
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规则:
(1)推荐免试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生直接获得一等奖学金,其他院校学生直接获得二等奖学金;
(2)统考生。根据学生所在学科考研初试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等次。
5.以上奖助学金评定范围,均不包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6.住宿费为900元/学年。
7.警用生活用品费由本年中标生产厂家直接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