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全日制会计硕士学费为10000元/生/年,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生/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其中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学费为10000元/生/年)。
(二)奖助学金
为确保全日制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充分展示才能,学校将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多方位,全覆盖的奖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除享受国家奖助政策外,还将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种优惠奖助政策,主要包括:
1.国家助学金
取得学籍的所有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博士13000元/年/人,硕士8000元/年/人。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30000元/年/人,享受比例约为5%;硕士20000元/年/人,享受比例约为2%。
3.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
博士20000元/年/人,享受比例约为15%;硕士10000元/年/人,享受比例约为2%。
4.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博士10000元/年/人,比例50%,硕士8000元/年/人,享受比例约为比例30%。
5.学校学业奖学金
博士平均14000元/年/人,比例100%,硕士平均5000元/年/人,享受比例约为比例90-100%。
6.我校和社会各企业设立国际友谊奖学金、九州大地奖学金、正大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勃林格殷格翰奖助学金、爱德士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贫困生助学金、美国礼来动保等奖学金。
7.研究生“三助”补助
学校、导师面向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分别给予研究生一定数额的补助。
8.优秀研究生论文奖励
(1)自治区级优秀博士论文奖励12000元;硕士论文奖励4000元;
(2)校级奖励:获自治区级优秀博士论文奖励10000元,硕士论文奖励5000元;获学校级优秀博士论文奖励5000元,硕士论文奖励2000元。
9.优秀生源奖学金12000元/人
(1)985、211工程大学(不含独立学院、二级学院)推荐免试、一志愿报考或调剂到我校自治区“双一流”学科并被录取的(本科为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
(2)我校应届本科(全日制)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列所在班级前3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招生学科,成绩在所报学科第一名并被录取到自治区“双一流”学科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
(3)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推荐免试到我校自治区“双一流”学科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
10.直博生
推荐免试到我校博士一级学科专业的直博生,给予20000元专项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