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收费和奖助政策
1. 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2. 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冀价行费〔2014〕1号、冀价行费〔2008〕42号)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7000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共36000元(一次缴清),除工商管理专业外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共21000元(一次缴清)。
3. 全日制学生的住宿费以省教育厅批复及省发改委备案标准为准。非全日制学生不安排住宿。
4. 奖助政策: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①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每生每年20000元。
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级,获奖的硕士研究生获得相应奖励,具体按学校文件执行。
④ 优秀生源奖励:按生源类别和考试成绩奖励,具体按学校文件执行。
⑤ 硕士研究生科研业务费,具体按学校文件执行。
⑥ 优秀学位论文奖:对获得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进行奖励。
⑦ “三助”(助研、助教、助管): 参加“三助”的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2)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① 硕士研究生科研业务费,具体按学校文件执行。
② 优秀学位论文奖:对获得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进行奖励。
③ 不再享受其他奖励资助。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① 优秀学位论文奖:对获得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进行奖励。
② 不再享受其他奖励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