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及奖助制度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精神及《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委关于加强我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4]93号)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依据国家、天津市及校级文件,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元/生/月,每年10个月);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在校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照在校生比例10%、20%、70%,设置12000元、8000元、5000元三个等级,奖励学习与科研成绩突出的学生。学校还设立了“三助一辅” 岗位( 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