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标准说明如下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国家已于2014年起全面施行学费收费改革,各类研究生将进行全额收费。
目前,我校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除国家奖学金以外,自治区及我校已经增设了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科研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何崇本奖助学金、咏虹助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奖学金覆盖力度呈现逐年增大的趋势。
同时,学校增设研究生“三助”岗位,并对家庭贫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给予支持。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考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