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政策(以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1.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评审办法进行。
2.国家助学金:6000 元/生。每年分 10 个月发放,所有人事档案到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均享受。
3.优秀生源奖励:
(1)奖励政策:
①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时,学校选拔符合规定条件的不高于应届毕业生总数 10%的优秀学生留校工作。
②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享有赴国内、国外交流培训的机会。
③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享有推荐到国内、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的机会;授予博士学位后,应聘我校人才招聘的岗位时,享有优先权。
(2)优秀生源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对符合学校奖励条件的新生分别给予 10000 元/人、6000 元/人、3000 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4.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一年级按生源质量、二三年级按学业成绩,依据学校评定标准和比例分别给予 10000 元/人、8000 元/人、6000 元/人的奖励。
5.单项奖学金:在学术、科研、发明、创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申请,累加计算(同一成果取最高级别奖励一次),一次性奖励,1000~2000 元/项。
6.“三助”岗位津贴:可申请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200~500 元/月。
7.困难补助:家庭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经绿色通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