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度我校除力学、图书馆学、情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少数学科略有生源不足可接收校外调剂生源外,其它学科不接收校外调剂生。
(二)校内调剂
校内调剂遵循专业相近、业务课相近的原则,且初试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学校报考学科门类和接收学科复试分数要求。
(三)校外向我校调剂
校外调剂生也要遵循专业相近、业务课相近的原则,除初试成绩必须满足报考学科门类教育部及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和接收学院公布的学科复试分数线外。同时考生应本科毕业于“985”重点建设或“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理工科大学(不含下设的独立学院、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且报考单位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研究生院大学,或“211”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理工科大学及中科院系统的研究所。
(四)设置统考数学的专业除遵循上述原则外,考生应有统考数学成绩,且按数学一、二、三顺调。
(五)向校外调剂
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3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报考门类复试基本要求后,登录教育部调剂系统择校调剂成功,凭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到报考学院申请向外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