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姜淑明介绍如下: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学位,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导师。
自1986年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至今,一直从事民法的教学工作。出版专著一部,在《法商研究》、《法学杂志》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两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
主讲本科生的《民法学》和研究生的《侵权责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