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有如下项目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报考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等)。加分申请与相关证明材料请在2019年3月18日前顺丰快递至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达到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的,则无须提交材料。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联系人:吴老师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