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调剂报考我校的考生:
请考生仔细阅读我校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19]5号)文件中调剂工作相关要求。
1、已进入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线名单中,并已在我校复试确认系统中确认的考生,不再接收此部分考生的调剂报名。
2、同一调剂批次我校所有专业只接收同一位考生一个调剂报考志愿,多填视为无效。
3、第一批次调剂计划见下表:
学院 | 专业名称 | 调剂指标 |
004国际医药商学院 | 企业管理 | 3 |
005理学院 | 化学 | 3 |
005理学院 | 药学信息学 | 7 |
005理学院 | 应用统计 | 4 |
006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3 |
008工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 | 12 |
008工学院 | 制药工程学 | 7 |
009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 基础医学 | 5 |
002中药学院 | 药学/工业药学 | 10 |
00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药学/工业药学 | 1 |
005理学院 | 药学/工业药学 | 33 |
007药物科学研究院 | 药学/工业药学 | 44 |
009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 药学/工业药学 | 12 |
4、药学专业学位填报学院说明
申请调剂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为“349药学综合”或“710药学基础综合(一)”,且考生在研招系统中填写的本科专业应为药学类下设主干专业。
拟申请调剂“002中药学院、00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05理学院、007药物科学研究院”药学(105500)/01工业药学方向的考生,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平台填报时,请选择上述对应学院中的药学(105500)/01工业药学方向。 并在“备注”信息栏中填写“**学院/药学/工业药学”
拟申请调剂“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请选择在学院一栏选择“010专业学位”,专业选择“药学(105500)/01工业药学方向”报考,并在“备注”信息栏中填写“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药学/工业药学”。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