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制定2019年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学费每生每学年8000元;工学、理学及管理学每生每学年6000元。
2.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每生每学年12000元;工程硕士、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6000元。
3.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6000元,艺术硕士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奖 助 体 系
学校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标准和比例不低于上级文件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70%考生可获得“学业奖学金”,30%考生可获得研究生“三助”津贴。
学校设立“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将获得“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及我校“推免入围”且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基本复试分数线且学科(专业方向)排名前20%的考生。百分比基数为实际录取一志愿考生人数,不含调剂考生人数。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或“211”院校考生;“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类考生。
4.调剂考生:调剂到我校的“985”或“211”院校考生;调剂到我校的“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类考生;其他调剂到我校初试统考科目成绩达学科(专业方向)前10%的考生。百分比基数为实际录取调剂考生人数,不含一志愿考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