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额奖学金(即学习期间三年学费全免)的评定
1、国家部、委所属高校(认定的数据库详见附件)计划内统招优秀本科毕业生,被我校录取后,无论是一志愿考生还是调剂生,均享受全额奖学金。
2、本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并被录取,可享受全额奖学金。
3、除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外,其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分录取专业按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排名择优享受全额奖学金待遇,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
4、我校享受全额奖学金的学生比例为60%-80%。
(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被我校录取且未能享受全额奖学金的考生,从入校第二年起,每年可参加优秀奖学金的评定。该奖学金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所占比例为10%,奖励金额为7000元;二等奖所占比例为15%,奖励金额为4000元;三等奖所占比例为35%,奖励金额为2000元。
(三)生活补助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定向、委托培养考生除外),入校后均享受我校普通研究生生活补助2000元/年。
(四)助研津贴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均享受导师发放的两年助研津贴1200元~1600元。
(五)勤工俭学
我校设有大量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提高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六)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待遇相同
附件: 国家部、委所属高校认定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