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迁移
户口在本市的新生、本校应届毕业生、定向的新生不转户口,其它地区新生自愿迁移户口。迁移户口,请注意以下事项:
(1)迁移地址:吉林财经大学
(2)户口迁移证姓名、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上姓名必须完全一致,曾用名不能代替姓名使用,否则不能落户。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而且字迹清楚,所有项目不得涂改,涂改后盖章无效,手写无效。“户口专用”公章必须齐全且清楚;
(3)报到时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A4纸);
(4)吉林财经大学本校毕业的应届生、户口仍在校的往届生亦需要到保卫处转户口;
(5)需要迁移户口的需在报到当天统一办理,入学后一般不再受理学生个人迁移户口。
2.组织关系
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需持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介绍信,入学后根据所在学院要求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并上交组织档案。接转单位党组织关系抬头:非吉林省考生及吉林省非大学系统考生为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吉林省内大学应届考生为中共吉林财经大学组织部。
团组织关系直接转至共青团吉林财经大学委员会。
3.档案
全日制新生(非定向)入学时需提交全部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原件,档案可邮寄也可入学新生教育期间本人提交。入学时本人提交的,需密封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档案邮寄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编:130117
联系电话:0431-84539141
联系人:张泉泉